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做会计,审计报告并申报利得税的要求

在香港,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循《公司条例》和《税务条例》的规定,每年进行会计处理、进行审计和利得税申报。以下是详细的要求与步骤:

1. 会计要求

  • 财务记录保存:香港公司必须妥善保存原始财务账目和凭证,至少7年,以备日后审查。
  • 编制财务报表:根据香港会计准则(HKFRS),公司需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表。

2. 审计要求

  • 法定审计:根据《公司条例》和《税务条例》的规定,每家香港公司的会计账簿都必须由香港注册会计师(HKCPA)进行年度审计。
  • 审计报告:审计师将出具一份审计报告,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。

3. 利得税申报

  • 税表提交:每年4月,香港税务局会向所有公司发出利得税报税表(PTR表格)。新成立的公司在成立18个月后首次收到该表。
  • 提交期限:收到税表后,公司需在3个月内提交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及相应的利得税款计算表。

4. 报税流程

  1. 准备材料
    • 银行月结单
    • 收入及成本票据/文件(销售/采购/运输等单据)
    • 费用票据文件(工资/房租/水电/差旅/杂费支出等单据)
  2. 出具会计报表:确保所有财务数据准确无误,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。
  3. 申请银行询证:向银行请求确认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,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。
  4. 发表审计意见:核数师根据审计结果发表意见,包括无保留意见、保留意见、否定意见或不发表意见。
  5. 提交给税局:连同经审核的账目和税务计算一起提交给香港税务局。

5. 时间安排

  • 新公司首次报税时间为成立后的第18个月,需在3个月内完成申报。
  • 老公司每年4月收到报税表,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申报。

6. 合规要求

  • 公司必须按时完成上述步骤,以避免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。未能合规可能导致被抽查、罚款甚至关闭银行账户,公司股东/董事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。

通过遵循上述这些步骤和要求,香港公司能够确保其财务状况透明且合规,从而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和利得税申报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报税时间为自成立日的18个月内,可任意选取时间作为会计年度结账日期,通常选择年末12月31日或第一季度末3月31日;收到利得税表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审计与报税事宜。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的报税时间为根据本公司财务年结日,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。
  • 香港公司会计做账要求相对严格,涵盖了多个方面,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香港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,可能会需要公司补充提交一些其他文件以完成审计与报税 工作。
  • 香港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,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以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合规性。